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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士谈美国安局泄密者的引渡问题


分析人士谈美国安局泄密者的引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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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士谈美国安局泄密者的引渡问题

目前人在香港的前美国国家安全局合同雇员斯诺登,在承认自己是对媒体披露美国情报机构秘密监视美国民众的消息来源后,他的行踪和命运已经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香港政府如何处理斯诺登?斯诺登是否会被引渡到美国?北京当局是否在事件中有任何角色?香港和北京的分析人士提出他们的看法。

对英国卫报和华盛顿邮报披露消息,指称美国政府对人民进行广泛秘密监视的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星期天已经在香港一处旅馆中对他泄密的原因现身说法,表示他是基于不愿坐视政府损害人民的隐私和基本自由而这么做。

至于斯诺登为何选择香港作为藏身之处,最早报道泄密消息的卫报记者葛伦•葛林沃尔德( Glenn Greenwald)在香港表示,斯诺登不信任美国的政治体制。

葛林沃尔德说: “我认为如果他信任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他会留在美国并说,‘我做了这件事,我要为这么做自我辩护。’不过就因为他不信任美国的制度,我想他的目标就是要尽可能避免落入美国政府手中,越久越好,尽管他自己心中知道极有可能他不会成功,而且会落得自己最不想要的下场。”

对于人在香港的斯诺登,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及国土安全委员会成员彼得•金(Peter King) 已要求将他引渡回美。

如果美国政府能将他成功的从香港引渡回美国的话,这名29岁的前美国国安局和中情局合同雇员,可能因为泄露国家机密情报的罪名而面临数十年被关在监牢里的命运。

香港立法会议员汤家骅( Ronny Tong)说: “如果他在美国因间谍罪被起诉,我不确定这是否能满足香港的司法部门,因为香港并没有间谍罪或泄露涉及国家利益机密的相关法律,这是由于我们没有能够通过香港国家安全法的第23条规定。”

虽然香港没有间谍罪的法律,不过香港和美国之间1998年生效执行的引渡条约,允许美国将刑事案件嫌犯引渡回国。但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北京中央政府的同意。

汤家骅说:“严格说来,中国对香港的司法部门没有影响,但在政治上或现实上,北京中央政府是否对地方政府有某种影响,是一个让人猜测的问题。”

北京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时殷弘说,这个案子涉及北京当局。他说: “这是一个国际法案件,如果美国政府提出法律要求,他们的对口是中国的中央政府。当然中国政府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密切谘商,不过这是中国的内部事务。”

卫报和华盛顿邮报上星期刊登了斯诺登泄露的美国政府2个秘密监视计划,包括监听美国人民每天的电话记录,以及一个允许美国国安局和联邦调查局,直接从互联网伺服器监控民众所有网络活动的项目。

奥巴马政府说,这些作为是为了监测来自海外的可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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