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初选47人被控颠覆案多一人认罪 16名不认罪被告2月6日开审

民主派初选47人案16名不认罪被告将于2月6日正式开审 (美国之音/汤惠芸)

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参与2020年立法会35+初选,前年2月28日被警方控告国安法下“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首次提堂至今接近两年,案中17名原定不认罪的被告星期二处理审前覆核,其中一名被告林景楠透过代表律师表示,将会改为认罪,并可能录取证人供词。

不认罪被告减至16人,案件押后2月6日正式开审,预计审期约90日,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处理不设陪审团。有学者分析,案件一拖再拖,30多名被告还柙接近两年才开审,质疑要在社会上产生威吓效果。

香港警方国安处2021年1月6日动员超过1千名警力进行大搜捕,拘捕53名民主派人士,指控他们策划及参与2020年“立法会35+初选”,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其中47人前年2月28日被警方正式控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是《港区国安法》实施超过两年半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检控,被称为香港版的“2-28事件”。

民主派初选案再多一名被告认罪

47名被捕时年龄介乎23至64岁的被告,包括首被告香港大学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前民主动力召集人赵家贤,以及多名年轻的抗争派社运人士黄之锋、岑敖晖以及袁嘉蔚等,各被告从事的职业包括学者、立法会议员、区议员、医护人员以及大律师等,涵盖民主派最激进及最温和的政治光谱。

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黄碧云(右)1月17日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席审前覆核,散庭时与该党前主席刘慧卿一同离开法院 (美国之音/汤惠芸)

案件前年3月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至今超过30名被告不获保释,还柙接近两年,外界批评有如未审先囚,所有被告交付高等法院审讯。

案中17名原定不认罪的被告星期二(1月17日),在暂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龙裁判法院处理审前覆核,控方代表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在开庭时表示,案件取得新进展,原本不认罪的被告林景楠将会改为认罪。

林景楠是阿布泰生活百货创办人,他原本由吴姓大律师代表,星期二改由曾经担任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的沈仲平大律师代表,向法庭确认将会认罪,并可能会录取证人供词,以及视乎控方需要,传召他出庭作供。林景楠继续获准保释,他和律师团队提早离席,不再参与不认罪被告的审前覆核。

控方指有3名被告以从犯证人作供

处理案件的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表示,可以安排林景楠在2月6日案件正式审讯首日答辩,与其他认罪被告一并宣读同意案情,以节省法庭时间。

周天行表示,如果辩方能够同意控方草拟的承认事实,审讯时只需传召5至6名控方证人,其中3名被告将会以“从犯证人(accomplice witness)”的身分作供,不过,控方未有透露该3名被告的名字。

代表何桂蓝的大律师Beel Trevor在法庭上表示,本案证据不足,打算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16条:“被控人被交付审讯后未经聆讯的释放”,提出申请要求释放被告。法官陈庆伟表示,将于案件开审当日处理。

16名不认罪被告押后2月6日开审

拟不认罪获准保释的被告前区议员郑达鸿,1月17日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席案件审前覆核后离开法庭 (美国之音/汤惠芸)

本案不认罪被告减至16人,当中10人获准保释,包括前区议员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施德来、柯耀林、李予信;前立法会议员黄碧云、陈志全,以及大律师刘伟聪。

另名6名不认罪被告仍在还柙,包括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梁国雄;前医管局员工阵线主席余慧明、本土派的邹家成、前《立场新闻》记者何桂蓝,以及民主派人士吴政亨。

民主派初选47人案拟不认罪获准保释的被告,前区议员杨雪盈 (美国之音/汤惠芸)

本案原定1月30日开审,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陈嘉信及陈仲衡审理,其中陈嘉信因健康问题退出,由另一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接替,并押后一星期至2月6日正式开审,预计审期约90日,案件不设陪审团。

钟剑华指案件一拖再拖产生威吓效果

民主派初选拟不认罪获准保释的被告前民协主席施德来(右)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香港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系前助理教授钟剑华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质疑,控方没有足够证据,令案件一拖再拖,接近两年不认罪的被告才正式开审,企图在社会上产生威吓效果。他又认为有不认罪被告改为认罪,对案件带来什么影响有待观察。

钟剑华说:“你选择认罪,同你选择去做所谓‘证人’就有些不同的。我觉得究竟有些什么好‘作证’呢﹖以及会针对到那一个呢﹖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些只能够等到日后才有解释。但是整件事情本身彻头彻尾是一个政治迫害的事件,拖到今日用各种理由、技术理由也好,什么都好,一拖再拖,主要都是加深这件事对那些被针对的人的伤害,亦都希望事情对社会产生一些威吓的效果而已,所以我觉得大部份香港人,我觉得都能够认清楚这件事的性质的。”

黄之锋等7名拟认罪被告冀提早判刑

另有7名认罪被告包括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立法会议员毛孟静、范国威、前区议员袁嘉蔚、冯达浚、前树仁大学学生会会长刘泽锋,以及前职工盟主席吴敏儿,他们已经被还柙接近两年,忧虑还柙的时间超过最终刑期,上星期二(1月10日)向法庭申请在审讯前判刑。

7名被告认为,如果等待不认罪被告在今年6月完成审讯后,才一并处理判刑,到时他们已还柙两年3个月,相等于以5年为量刑起点,并扣除认罪及良好行为的刑期,如果他们最后判监禁少于5年,各被告将会“坐凸”(还柙的时间超过最终刑期)。

控方指以首要分子作量刑考虑并无不公

不过,控方代表为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反对各被告的申请,认为应该等待不认罪被告完成审讯后才一并处理判刑。万德豪表示,根据《港区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量刑准则,对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对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万德豪表示,本案各被告的行为涉及有意破坏立法会运作,甚至导致香港政府停摆,以及迫令特首辞职,因此情节极为严重。他又表示,民主派35+初选期间,各被告在全香港设置251个初选票站,使用171个区议员办公室,并在主流报章、社交媒体及记者会上大肆宣传,最后超过60万人投票。加上案发时正值大型社会运动时期,认为各被告的行为如同“火上加油”,因此以首要分子角色作为量刑考虑并无不公,即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法庭审讯期间或有额外证供 辩方忧造成不公

万德豪表示,法庭会在审讯期间听到额外的证供,部分可能是关于拟认罪被告的角色,如果在不认罪被告审讯前判刑,法庭在获得新证供后,将无法改变已判处的刑期。

万德豪又表示,各被告在求情阶段会尽量将自己的刑责形容到最低,法庭一旦在审讯期间获得新证供后,发现与认罪被告的案情及求情版本有矛盾,就需要召开纽顿聆讯,以处理案情上的分歧。

代表袁嘉蔚的大律师梁丽帼质疑,如果法庭在审讯后有新证供,被告将无法再挑战那些证供。代表范国威的大律师吴霭仪则表示,案情已清楚提及各被告的行为及角色,亦一早已同意,如果审讯中有新证供将会对被告不公平。

民主派初选47人案,拟不认罪获准保释的前区议员柯耀林(右) (美国之音/汤惠芸)

法官休庭考虑约一小时后,决定7名拟认罪被告的判刑,将于各不认罪被告审讯后处理,判决理由将会择日颁下。意味各拟认罪被告至少等待至今年6月完成审讯后才判刑。

学者忧未审先判 评论员指长期还柙如屈打成招

钟剑华分析,各认罪被告都是不想再纠缠法律诉讼,或者认为未必有机会获得公平审讯,希望尽快得到了结,他相信很多认罪被告不认为自己属于“首要份子”,有机会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期,现在法官同意控方指各被告有机会处以最高刑罚,甚至终身监禁都并不为过,令人忧虑法庭未审先判。

钟剑华说:“所以他们(法官)同意政府(律政司)这个观点,觉得(拟认罪被告)不会‘坐凸’(还柙的时间超过最终刑期),即是说法官还未判刑,心里面已经在盘算这班人认罪的话,可能都会判处5、6年或者更长的刑期,可能是这样的意思,所以才会接纳控方这样的论据,我觉得整件事情那种邪恶性质更加清楚了。”

时事评论员谭美德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民主派初选47人案当中超过30名被告还柙接近两年,案件押后到2月初才开审,他形容情况并不理想、有如“屈打成招”。

谭美德说:“任何的长期还柙基本上是同‘屈打成招’没什么分别,因为如果它(被告)不认的话,你极有可能是你最长还柙时间是会超过5年,好像刚刚所讲,5到10年的话是不是我就跟你继续坐(牢)下去呢﹖这个其实是我想任何一个尊重司法、尊重法律的地方,都不乐于见到一个这样的情形,你见到香港那个普通法底下,如果你说要判到10年监禁这么长的话,其实不是很多罪(名)的,为什么这件事情是会发生在一些政治参与的朋友身上,所以我觉得长期还柙一定不对,还有一件事情大家不要忘记了,它(控方)在还柙加审讯,通常完成交付(程序)大家就以为没事发生的了,但不是啊,现在是还柙加审讯的时候它可以突然提出新证据,令到你(被告)改了控罪,这个其实在以往(审讯)里面,我们都其实比较难去见到,或者想像得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