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谴责香港法院将天安门屠杀事件守夜活动组织者判处监禁

  • 美国之音

香港法院对香港支联会三位主要成员“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宣布量刑裁决,法院外大批媒体记者集结。(2026年9月11日)

美国星期六(9月12日)谴责香港法院将长期组织天安门事件烛光守夜活动的香港支联会三名领导人判处监禁。美国国会议员、联合国人权高专、欧盟、台湾以及国际人权组织也对此表示强烈关注和谴责。

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五借用西九龙裁判法院对已解散的支联会的三位领导人宣布判刑。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邹幸彤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分别被判处七年和七年三个月监禁。法院上个月裁定他们的罪名成立。之前已对该指控表示认罪的前支联会副主席何俊仁被判五年两个月监禁;另外,支联会被判罚款150万港元。

法官把支联会“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作为罪证,并称本案属于“情节严重”的级别。

美国国务院一位高级官员星期六对美国之音(VOA)说:“美国谴责香港法院对香港支联会一案的判刑。他们为天安门广场屠杀事件举行的和平守夜活动只有一个目的:铭记历史并缅怀逝者。”

美议员表达强烈关注并呼吁立即释放政治犯

众议院美国与中国共产党战略竞争特设委员会星期五在社媒平台X指出,六四天安门事件的香港烛光晚会组织者被判处多年监禁,“原因在于他们拒绝任由中共抹杀其于1989年6月4日犯下的暴行。这些组织者领导香港的天安门事件烛光晚会长达三十余年,号召成千上万的民众聚集在一起,牢记中共屠杀无辜平民的罪行”。

该特设委员会指出“中共因他们勇敢说出真相而将他们监禁”,并强调“本特别委员会与香港的政治犯站在一起,并呼吁立即释放他们”。

美国国会的两党两院机构--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星期五就这次判决在X平台发表声明说:“香港当局或许坚持声称今天的判决并非政治检控,但这种说法已不再令人信服。香港司法机构曾因捍卫异见表达与和平集会权利而备受推崇,如今却沦为中共的工具,被用来惩治行使这些权利的人士”。

CECC敦促国会考虑通过《香港司法制裁法案》(Hong Kong Judicial Sanctions Act),以“追究那些将香港法院变成镇压工具之人的责任”。

《香港司法制裁法案》是由CECC主席之一、共和党参议员丹·沙立文(Dan Sullivan)、CECC前主席、民主党参议员杰夫·默克利(Jeff Merkley)与共和党参议员匡希恒(John Curtis)2025年5月跨党推出的一项旨在追究香港涉案司法官员侵犯人权责任的法案。美国国会议员在今年2月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等案宣判前后,曾多次敦促国会迅速通过该法案,以对参与政治检控的香港司法人员施压。

联合国人权高专、欧盟与台湾抨击判决

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事处发言人塞夫·马甘戈(Seif Magango)星期五发表声明说,香港当局宣布的判刑和罚款是“存在严重缺陷的《国家安全法》造成的又一个令人遗憾的后果”。

马甘戈的这份声明继续说:“邹幸彤、李卓人和何俊仁因组织悼念1989年天安门广场事件遇难者的和平守夜活动而被判监禁,这表明自2020年通过该法以来,香港公民空间受到的限制日益加剧,其中包括针对公民社会活动人士采取的严酷措施。”

声明还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蒂尔克(Volker Türk)呼吁撤销这些判刑,并再次呼吁要使《国家安全法》符合中国的国际人权法义务。”

欧盟外交事务发言人阿努瓦尔·艾拉努尼(Anouar El Anouni)星期五在X平台发文指出,欧盟对于支联会三名前领导人在经历一场“出于政治动机”的审讯后,被判处长期监禁“深表遗憾”。

艾拉努尼写道:“这一裁决削弱了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并损害了香港的声誉。”

艾拉努尼表示欧盟将继续密切关注香港的人权状况及基本自由。

此外,台湾陆委会星期五发表声明,对于李卓人、邹幸彤、何俊仁被重判一案表达“遗憾与谴责”。

陆委会在声明中写道:“追求民主人权无罪,有关方面以国安为由罗织罪名、进行政治审判,为专制政权护航,再次向国际社会证明所谓的「一国两制」完全是欺骗世人的谎言。”

声明指出,李卓人等三人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定罪重判,“不仅是对香港人民进行全面打压,更凸显中共民主骗术下的真实面目”。

人权组织谴责判决

国际人权组织对于香港法院的重判表示强烈谴责,批评这是对香港公民社会与法治的进一步打压。

在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组织星期五通过电邮寄给美国之音的一份声明中,该组织亚洲部主任伊莲·皮尔森(Elaine Pearson)指出:“针对天安门事件烛光守夜活动组织者的严厉判刑,暴露了一个既惧怕记忆又惧怕人民的政府的残酷与缺乏安全感。

声明说:“香港高等法院因这些活动人士从事常规的民主活动而对其施以重罚,侵犯了他们的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

人权组织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星期五在X平台发帖,指出这些判决“不仅对当事人及镇压事件的受害者而言是不公正的,更剥夺了香港几代人探讨中国现代史上这一最具深远影响事件的空间。”

大赦国际呼吁:“他们必须立即获得无条件释放”。

中国人权捍卫者网络(Network of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简称CHRD)共同执行主任苏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星期五在X上发帖指出,香港活动人士因行使和捍卫人权而被判刑,“中国政府及习近平或许试图封锁真相与历史,但这终将是徒劳的。”

香港法庭:支联会“结束一党专政”的纲领违宪

支联会的全称是“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成立于1989年北京天安门民主运动期间。从1990年到2019年,支联会每年都在六四镇压事件周年期间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举行大规模烛光守夜活动,参加者往往超过10万人。

2020年,香港当局以新冠疫情为由禁止这项悼念活动,同年,北京在香港实施港版《国安法》。 2021年,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起诉李卓人、邹幸彤与何俊仁,支联会宣布解散。

李卓人和邹幸彤否认控罪。8月21日,香港法院裁定支联会、李卓人和邹幸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何俊仁今年1月开庭时认罪。

根据香港法院当天的判词,法庭认定支联会“结束一党专政”的纲领是针对中国共产党,目的在于结束中共在中国《宪法》下的领导地位,带有“推翻”和“破坏”的意思。

法庭认为,虽然支联会没有采用或鼓吹暴力和威胁使用暴力的手段,但他们自《国安法》实施后仍继续该行动纲领,属违反《宪法》,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里的“其他非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