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律师由于转送海外网站有关89天安门事件的文章而被中国当局判刑。
*给朋友转发大参考是颠覆国家*
九月十三号,湖南绍阳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律师朱瑞祥三年徒刑。朱瑞祥的妻子刘福平在接受美国采访的时候这样介绍了当局对她丈夫的指控:
刘福平: �具体指控,我也没有看判决书。我只知道他在香港设了一个电子邮箱,有人给他寄了一份《大参考》,他把有些内容转载下来,通过电子邮件转发给他的朋友。仅此而已。�
*市政府逼着法院加重量刑*
朱瑞祥约五十岁,曾经参加过1989年的民主学生运动,创办过《邵阳广播电视报》。后来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律师。《大参考》网站编辑李洪宽指出,这个案子实际上是在邵阳市政法委施加压力的情况下做出的判决。
李洪宽:�在司法专业人士来看,这个事情不是个事儿。既然已经关了好几个月了,就算了,算九个月放出来。结果,政法委不同意,政法委逼着法院改判三年。是这么个情况。�
*记日记也算一条罪状*
李洪宽认为,朱瑞祥的案子反应了中国司法的后退:
李洪宽:�我觉得这是个冤案。他不光是接受《大参考》,转发《大参考》,另外一个罪行更可笑:他记日记。文革期间记日记有反党言论是要判罪的。他也是这么个情况。搜查他的日记里,存在电脑里,有一篇纪念六四十周年的文章,这也算一大罪状,在起诉书里。这完全是司法上的一种倒退。�
总部设在华盛顿的[自由中国运动]的负责人库波提醒中国老百姓要注意及时把自己电脑里记录网页的文件销掉,以免被当局抓住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