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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6:42 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莫少平:中国刑事立法执法弊端多


中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莫少平星期四在美国首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的研讨会上发表演讲,阐述了他对中国律师执业环境等问题的看法。

莫少平从辩护律师的角度就中国刑事立法和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谈了自己的观点。莫少平律师因为敢于为异议人士出庭辩护而闻名,他曾经为民运人士刘晓波、工运领袖姚福信、被指控犯有伪证罪的北京律师张建中、家庭教会领袖龚圣亮以及记者师涛担任过辩护律师。

*刑事律师执业环境越发恶劣*

莫少平律师在演讲中表示,中国刑事律师的执业环境较以往更为恶劣,因为他们要面临很大的风险,但是得到的报酬却很低,因此许多优秀的律师不愿意介入刑事案件,而宁愿受理民商方面的案件。

他认为,这从中国官方自己公布的数据就可以看出。第一个数据是从1997年到2002年,至少有500名律师被抓,其中相当一部份律师以涉嫌律师伪证罪被抓,但是最后80%以上的律师被宣判无罪。第二个数据是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出庭率不到30%,也就是说100个刑事案件中,有70多个刑事案件没有律师出庭辩护,只有法官、检察官和被告人。

*司法制度本身弊端多*

莫少平律师分析了中国司法制度的弊端。他说:“中国的司法从制度设计来看,它本身就没有按照司法独立的制度进行设计,这可以从中国宪法第126条得出这个结论,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而不是规定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

莫少平律师指出,重大疑难案件的最终裁决权不掌握在审理案件的法官手中,而是由不参加法庭审理的审判委员会控制。这个审判委员会通常由院长、副院长和各厅厅长组成。因此造成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局面。

*刑事案件审理往往受干预*

莫少平说,刑法第126条还规定,人民法院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他说,中国宪法中所提到的其它几个界别,例如党派、武装力量、企事业单位却不受限制。

他说:“如果按照宪法的126条的规定,它只限定3种界别,也就是行政机关、行政团体和个人不能干预司法审判,而并没有禁止党派和军队,甚至连企事业单位都没有在禁止之列,它可以干预司法。”

莫少平律师说,刑事案件的审理因此受到诸多方面的干预,例如中国按照行政辖区设置了一个“政法委员会”,委员会的书记通常是该辖区的党委副书记,而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和公安局局长往往是委员会的副书记。政法委员会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责就是代表共产党对司法进行领导、协调和监督。

*律师办案遇到重重困难*

莫少平律师还说,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也是阻碍他们受理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因。第一个困难是会见难。莫少平律师说,在侦察阶段,虽然法律规定48小时之内当事人要和律师会见,但通常情况下,警察不严格按照规定去做,有的时候10天、半个月、甚至几个月之后,律师才被获准会见当事人。

他说:“不仅什么时间会见,他来安排,甚至会见时间的长短,警察也有权来定,律师在会见当事人的时候,警察可以在旁边听着,如果他觉得问话不合适,他可以可以制止律师和当事人的谈话,甚至停止会见。”

第二个困难是阅卷难。莫少平说,检察官只把他认为主要的证据移送到法院,而他认为不重要的证据,就不移送法院,而这些证据在律师看来可能是对被告非常有利的证据。

他说,第三个困难是调查取证难。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刑事律师要取证必须得到证人的同意,如果是控方的证人,还必须得到检察官的同意,但是警察取证,证人则必须予以配合。

第四个困难是证人出庭难。据粗略估计,90%多的刑事案件没有证人出庭作证。检察官在法庭上宣读他们或警察向证人所做的调查笔录就可以定案。

*辩护律师面临被抓风险*

莫少平指出,律师豁免制度欠缺也是律师不愿意从事刑事业务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他指出,在500多名被抓的律师当中,有相当一部份人是以刑法的第306条的律师伪证罪被抓的。所谓律师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是犯罪行为,应当判处刑罚。

他说:“一个证人向警察出证之后,又向律师,或者到法庭上又改变了自己的证言,也就是说他在和警察那里出的证不一样,这个辩护律师就有可能被怀疑是不是在指示证人改变证言。这样就使中国很多的刑事辩护律师几乎不敢向证人,特别是已经向警察做过证的证人取证。”

莫少平律师说,他在这个问题上采取的对策是让当事人在法庭上当着法官、检察官和他的面当场作证,而不是私下里由他本人向当事人取证,这样就可以避免所谓伪证罪的嫌疑。

莫少平说,律师不愿意受理刑事案件还因为中国的法律中没有沉默权制度和保释制度。他说,中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察机关的询问应当如实回答。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回答不能使检察官或警察满意,往往就会发生通过刑讯逼供或变相刑讯逼供获取口供的情况。

另外,由于没有保释制度,超期羁押的情况普遍存在。莫少平说,根据官方数据,在1993年到1999年期间,全国司法机关每年超期羁押一直维持在5万人到8万人之间,1999年一度高达8万4千人。

*莫少平:总要有人鼓起勇气*

研讨会后,记者问莫少平律师,面临如此艰难的执业环境,他为何仍继续担任刑事辩护律师。他回答说,这个工作总要有人去做,如果人们都不去做,那么中国的民主和法治就无法推进。所以,尽管很困难,他认为,还是需要有人鼓起勇气,一个一个案子做起,逐步推动中国的民主和法治。

另外,中国官方公布,目前中国执业律师达11.4万多人,律师事务所1万1千691 个,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中国官员称,中国有律师辩护的刑事案件,实际上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数据显示这类案件从1997年的20多万件增加到2003年的30多万件。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提供的数据,1997年到2002年间,中国律师为150多万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辩护。 中国官方誓言,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及时查处违法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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