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日前对11名参与最近抗议示威的藏人判处重刑。
根据地方法院发布的一份文件,这11名藏人分别被判处3年到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他们被控今年1月在四川省的抗议活动中实施暴力和故意破坏公物。
官方的新华社援引这份文件称,在其中一个案子中,名为Paldol的一名男子和其他6人被控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章谷镇进行抢劫和破坏公物。在另一个案件中,名为次央(Tseyang)的一名男子及其余3人被控扰乱公共秩序和使用武力妨碍色达县的公务人员。地方法院裁定,他们的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当地商铺经营。
在1月份的这次抗议活动中,抗议者与警察发生冲突,有3名抗议者被打死,另有几人受伤。
今年1月下旬,四川省藏区甘孜州爆发自 2008年以来最大规模的藏人抗议活动。到目前为止,已有将近30名藏人在四川省和其它藏区自焚,呼吁让达赖喇嘛返回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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