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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首林郑月娥:若政情和疫情允许,陈同佳即可赴台自首


香港犯罪嫌疑人陈同佳走出监狱。 (2019年10月23日)
香港犯罪嫌疑人陈同佳走出监狱。 (2019年10月23日)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星期二(9月22日)说,据她了解,涉嫌在台湾杀人的港人陈同佳愿意赴台湾自首,目前只等候适当时机。

林郑月娥当天早上出席每周行政会议前接受记者提问时,作出上述表示。

她说,陈同佳已在香港服满刑期,他在香港不再被视为罪犯。香港和台湾两个司法管辖区之间没有就移交逃犯达成协议,港府没有什么法理基础可以要求他做什么。林郑月娥说,她正通过支持陈同佳的牧师管浩鸣了解到有关陈同佳的最新消息,得知陈同佳有自责及自咎之心,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赴台自首。

她说,在政情和疫情许可的情况下,陈同佳会适时赴台自首,由台湾当局处理。林郑月娥表示,陈的赴台问题可以通过管浩鸣等有心人士协助处理,港府会提供协助。管浩鸣目前是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被认为跟中国大陆关系密切。

陈同佳2018年2月17号涉嫌杀害一同到台湾旅游的女友潘晓颖。他在犯案后逃回香港,并因为涉及洗黑钱案在香港服刑,2019年10月23号刑满出狱。陈同佳出狱后表示他有意愿就涉嫌杀害潘晓颖一案到台湾自首,管浩鸣也表示,愿意陪同陈同佳去台湾。

陈同佳案引发香港政府去年2月推动《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港府称修例的目的在于填补司法漏洞,避免香港成为“逃犯的天堂”。许多港人认为,修例是受到北京政府的授意。一旦修例,在香港的中国人及外国人会因为“触犯中国法律”而被移送至没有司法独立的中国大陆受审。从6月9日开始,几十万甚至百万以上香港民众响应网上呼吁,以集会和示威游行的方式,要求港府撤回修例,从而引发了持续数月的“反送中”运动。香港的形势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今年6月3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版国安法,同日以全国性法律形式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中国政府的这一举动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弹。批评人士认为,港版国安法将摧毁香港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剥夺港人言论自由。

针对港版国安法的通过与实施,美国国会于2020年7月14日通过《香港自治法》。根据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020年7月14日发布的13936号行政命令,美国财政部对破坏香港自治、限制香港公民言论或集会自由的11名个人进行制裁,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名列榜首。

陈同佳赴台问题被认为掺杂的政治因素比较复杂。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香港和台湾今年1月未能就陈的自首程序达成一致,导致他迟迟无法成行。

台湾当地媒体星期一引述潘晓颖母亲的话报道,潘母促请陈同佳兑现承诺,尽早赴台自首。

另一方面,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星期二在同一个场合谈到被中国大陆扣押的12名港人的事件时说,香港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要求将被内地拘押的12名香港人遣返回香港。她说,这12名港人试图乘船逃跑躲避香港的法律责任,被大陆警方拦截,他们将不得不在那里面临法律处置。12人目前被关押在广东深圳盐田看守所。

另一方面,被扣押的港人家属指责中国大陆没有“阳光司法”。12名港人不被允许接触家人为他们聘请的律师,而被迫由官方为他们指定律师。

林郑月娥说,目前港府和大陆当局是按照一直施行的相互沟通机制处理12人被扣押一事,并说由于两地没有引渡协议,因此只能沿用已有的沟通机制。

根据现有的沟通机制,中国大陆当局在扣押港人后会通知港方,日后要遣返的话,也是通过沟通机制进行。两地至今已经通过这条沟通机制通报或遣返2000多名港人。

中国警方表示,这12人涉嫌非法越境。中国外交部称他们为“分裂分子”。中国的法律体系由执政的共产党控制,没有独立的司法审判。

但据港媒报导,船上有12名曾参与“反送中”抗争的示威者,其中包括之前因违反港版国安法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媒体报道称,他们原计划前往台湾。

中国海警8月23日在香港东南方海域查获一艘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于9月13日通报,这12名“非法越境人员”,他们涉嫌“偷越国(边)境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中国法律,“偷越国境罪”情节严重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之前有传闻,12名港人被指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条罪行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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