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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8:41 2024年10月5日 星期六

美研究:2019年社运被告等候审讯长达一年 包括未成年者大部分判监


参加香港反送中运动的救生员冼嘉豪被判“暴动罪”入狱4年。他的家属在押送警车外哭着与他告别。(2020年5月15日)
参加香港反送中运动的救生员冼嘉豪被判“暴动罪”入狱4年。他的家属在押送警车外哭着与他告别。(2020年5月15日)

即使2019年香港的社会运动已经过去四年,相关的案件仍未完成处理好。在已经完成的案件,判监是最经常出现的刑罚,判刑后政府亦有可能上诉。研究员指,仍有数千人不知道自己会否被控,政府应提出特赦处理。

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中心(Georgetown Center for Asia Law)发表报告指,2019年香港抗争运动中的被告平均需要等待343天才能完成审讯,还押期时常以月计,大部分亦要面对监禁式刑罚,包括未成年人士,比起以往的社会运动的处理手法更严厉。

这份名为《香港2019年抗争运动:拘捕和起诉的数据分析》报告(The Hong Kong 2019 Protest Movement: A Data Analysis of Arrests and Prosecutions)研究截至2021年7月31日的1,592项控罪,988名被告和811宗案件。

报告作者之一、该中心的研究员黎恩灏对美国之音指,香港律政司往往会使用刑期覆核的方法去针对脱罪或被轻判的被告,对他们及法庭都有重大影响。

他说:“这不只令被告的法律成本、心理成本或经济成本都受到很大影响,甚至连法庭本身的能力及表现都受到很大的压力,特别看到过去数年法庭在处理案件需要的日数很多都比原定目标高出超过一倍。这些大量积压的案件,很多都长期未被审讯,都会造成审讯不公的问题。”

刑罚多为判监 武器指控不合理

总体而言,有百分之81的被告都被判监禁式刑罚。在2014年的雨伞运动的案件中,只有百分31的被告被判监。

在148宗涉及未成年人士的案件中,超过百分之66的被定罪者被判监,黎恩灏指这种情况是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下的保障相违背。

抗争案件中有不少都是与持有武器有关,五分之一案件涉及镭射笔,十分之一涉及喷漆。黎恩灏指,不少案件涉及的物品本身与示威无关,而香港终审法院今年裁定如索带的物品不应作为控罪的理据。

他说:“但在头两年(审讯),这种做法造成了大量的拘捕和检控,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研究又统计412项最终判无罪或者撤销的控罪,研究人员指找到其中202项的原因。有百分之51的原因是证据不足,亦有百分之40是涉及警察提供的不可靠证据。

“香港政府应提出特赦”

黎恩灏指,在不同形式的打压法例下,香港已经没有大型的公众集会和示威活动。不过,香港政府时有使用一些包括煽动罪的“言论罪行”,亦指会在未来的《基本法》23条立法中进一步加入打压的法例,将会造成更大的寒蝉效应。

他又说,除了法庭尚未处理好的案件外,有数千名因为抗争运动而被捕的人仍然不知道自己会否被检控。数名报告作者都认为,提出特赦是比较根本地去解决现在这种不稳定的局面的方法。

他说:“因为客观上,有很多被(捕)人士不知道会否被控,即使他们被裁定罪成,他们仍然要面对压力,就是律政司会否上诉。尽管已经是四年前的一场示威,这对于很多曾经参与过反修例运动(的人)仍然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路途。而社会的矛盾在目前只是因为《国安法》的氛围被盖过,仍然未去到修补撕裂,社会回到平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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