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占中”运动堵路示威期间疑被几名警察殴打的示威者曾健超被判袭警和拒捕罪成立。
曾建超是香港泛民主派公民党成员,平时从事社会工作。2014年10月15日“占中”争取真普选示威运动期间,曾建超涉嫌于金钟龙和道隧道上的花槽位置,向11名警员淋泼有尿味的液体,并抗拒4名警员的拘捕,被控共五项袭警及拒捕罪名。
星期四(5月26日),香港九龙城法院宣判曾健超一项袭警罪及两项拒捕罪成立。法院宣判后即休庭,至下星期一(5月30日)再开庭判刑。曾建超对判决结果表示失望,称将与律师讨论是否上诉。
星期四开庭时,曾建超所属的公民党的一些主要领导人物以及支持者也到法院外声援,他们手持写有“原告变被告,打完仲(还)要告”和“我要真普选”的标语。
庭审前,曾建超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压力很大。他说:“担心坐监……,我犯过事,有案底……,好大压力,不是我一个人做的好不好的问题,而是之后所有都有影响,有时我觉得自己不敢担当这样大的责任。”他也表示,不后悔当日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