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定互联网“编辑责任制” - 2002-07-15

中国将从8月1号开始实施“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网络出版机构实行“编辑责任制度”,由专人审查网络信息内容,禁止登载宣扬邪教、迷信、暴力、色情、赌博、反对宪法、危害国家统一、泄漏国家秘密或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新条例规定,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将被取缔,没收设备、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