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判处东帝汶前省长反人类罪 - 2002-08-14

印度尼西亚一个人权法庭判定,东帝汶前行政长官在东帝汶脱离印尼的动乱时期曾经滥用职权。

印尼特别人权法庭一名法官宣布,对前东帝汶行政长官苏亚雷斯的审判结束。法官判定,苏亚雷斯犯有反人类罪,并判处他3年徒刑。苏亚雷斯被控没有防止下属人员对平民采取暴力行为。苏亚雷斯是第一个被人权法庭判罪的政府官员。从某种程度上说,印尼当局之所以成立人权法庭,是迫于国际社会要求印尼官员对东帝汶的浩劫承担责任的压力。但是,负责人权事务的官员认为,东帝汶不大可能得到彻底的公正。他们表示,法庭的权限过小,无法全部审理导致大约一千人死亡的罪行。他们指出,人权法庭还没有提审几名高级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