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签署选举改革法 - 2002-10-29

布什总统把选举改革法案签署成为法律,提供数十亿美元改善2000年点算选票出现的问题。地方和州政府将使用这笔钱改善他们的选举制度。

人们不会忘记2000年总统选举一连几个星期出现的困扰现象,诸如选票的混乱,重新点算和一直告到最高法院的法律行动。那次选举以后,有关方面成立一个委员会来制定一系列改革方案。现在他们的大部份建议都变成了法律。

他们处理了有关投票的基本事项:改善选民登记程序、改善设备、便于残废选民进入投票站,选民教育以及选举工作人员的进一步训练。布什总统把选举改革法案签署成为法律时,草拟这项必要立法的两个主要政党议员都在场。

Bush:"When problems arise..."

布什总统说:“选举事务出现问题时,我们有矫正这些问题的责任。”根据这项正式命名为“帮助美国投票法规”的法律,联邦政府将在三年期间提供各州大约40亿美元,来取代过时的投票设备并提供相关的训练。 布什总统提到,虽然主持选举是各州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但是,保证全国投票公正是联邦政府的责任。

Bush:"Every registered voter..."

布什总统说:“每一名登记选民都有权感到放心的是,选举制度是公正的,选举是值得信赖的,每一张选票都有记录,规则是一视同仁的。”

选举改革法规在下星期二的选举中还来不及实行。这些选举将决定 国会席位的改选以及州和地方政府机构的组成。但是,预计美国全国将在2006年以前实施全部选举改革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