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法官诉乾洗店案告终 索赔五千四百万分文未得

人们广泛关注的华府法官控告乾洗店索赔5400万美元的案件终于有了判决:原告行政法官罗伊.皮尔森败诉。

星期一上午,负责这个案件的华盛顿市高等法院法官朱迪斯.巴尔特诺夫裁决,韩国移民郑真南一家开的乾洗店并没有象原告皮尔森指控的那样违反华盛顿市的消费者保护法。

因此,皮尔森不但没有得到他要求的5400万美元的赔偿,而且法官还命令他支付被告郑真南一家的法庭费用,杂七杂八地加起来,大约$1000多美元,这还没有算上郑真南一家这三年雇用律师的费用呢。

您说,这皮尔森先生是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但话说回来,虽然社会舆论一致地指责皮尔森为一条西装裤狮子大开口,简直不可理喻,但皮尔森先生说,他打这个官司是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大概没有人会感到意外。不过,这案子花费了纳税人这么多钱,又是开庭、又是审理,我们从中总应该得到点什么教训,不能只是大家茶余饭后聊天的一个话题吧?

设在华盛顿的全国独立企业协会法律基金执行主任凯伦.哈内德(Karen Harned)说:“我们应该得到的教训就是我们应该改革民事诉讼制度。让这样的案子进入法院审判程序简直就是荒唐。”

这类案件是否会让其他国家的人产生这样的印象:觉得美国人特别爱打官司?

哈内德女士说:“不幸的是,情况可能确实如此。这种案件实在太多了。这类案件中最大的受害者就是象郑家这样的小商人。”

法律是民众伸张正义的,可不能象有一首歌唱得那样,如果你让我心情不爽,我就去告你,告得你倾家荡产为止 (I'll sue ya, I'll take all your money, I'll sue ya if you even look at me funny, I'll sue ya, I'll take all your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