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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2:20 2024年5月14日 星期二

中国的人民陪审员5月1号正式上岗


中国首次由各级人大常委会统一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将于5月1号正式上岗。中国官方媒体称,这标志着中国特色的陪审员制度走向完善。那么中国的陪审员制度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推进中国的法治,保障中国司法的公开、公正、廉洁呢?有关专家有以下评论。

去年8月中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从今年5月1号起开始实施。2万7千名首次由各地人大常委会统一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将与法官一起审案,跟法官具有同等权力。中国官方媒体说,这将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落实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廉洁。

*试图引用一个机制来制约司法*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陈小平认为,中国强化陪审员制度对法治的长远发展是具有意义的必要步骤。其核心意义就是中国试图引用一个机制来制约司法,而陪审员制度是对独立司法的一个健康的制约力量。

陈小平说,国际间主要应用的陪审员制度有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式,和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式:“大陆式就是把陪审员纳入法官体系之中,让陪审员跟法官有一样的权力。因此我们说,现在中国的这个制度就是仿照大陆模式,就是让陪审员和法官一块去决定案件,不仅决定案件的事实,也决定法律的最后应用。”

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东亚司法研究项目主任邱宏达教授对美国之音说,美国的陪审员是在公民中随意挑选产生的。不过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有权对陪审员的资格提出反对,比如他们必须对案件毫不知情,这样才能保障陪审员不受先入为主观念的影响,另外种族因素也可能在考虑当中。陪审员将决定法庭出示的证据、证词是否属实,但是最后执行法律,量刑的是法官。这就是美国的陪审员制度。

*专家和法院对陪审员制度有疑虑*

中国早在1954年立宪时便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制度,不过没有具体规定细节。法律专家陈小平说,中国现在完善这一制度是要把陪审员扶正,扶到一个跟法官有同等权力的地位。不过他说,中国的司法专家和法院仍然对陪审员制度持有一些疑虑:“专家们不喜欢它是因为中国的这套制度缺乏相应的背景,他们认为现代陪审制度主要是英国过来的,但中国没有英国的法律制度环境。英国法是普通法,律师在里起一定作用。中国的法律是行政主导,在这个意义上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就相对弱一些。另外法院不喜欢的原因是,他们觉得陪审员不懂法,牺牲效率,他们本人不愿意来,法院也没有钱去补助他们,这些是实际的考虑。”

*陪审员显得缺乏平民性*

中国的陪审员制度遭到置疑的另一点是,在已经选任的2万7千名陪审员当中,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百分之89·6,大多数陪审员不是硕士就是博士,看上去显得缺乏平民性。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陈小平认为,这在某种意义上说不符合在司法中引进陪审员制度的初衷:“陪审制度本来的含义是,社会最基层的人对事物的了解比法官了解得透,从常识性角度判断问题要比法官有敏感度。这是陪审制度最初被纳入进来的一个因素。”

不过陈小平认为,要看到中国现在的陪审员制度本身是在原有基础上的一个完善,更具体,更具操作性。他说,由这些带有精英色彩的陪审员带动,引进的法律制度、逐步完善中国的司法改革也不见得是件不可能的事。

*最终还要看中国如何操作*

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东亚司法研究项目主任邱宏达教授认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陪审制度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推进中国的法治,保障司法的公开、公正、廉洁,最终还要看中国如何操作。

这位研究中国法律的专家说,中国的法律条文一般看上去都还不错,但是不幸的是,总是有另外一些条文给执法人员大开绿灯,允许他们不去执行保障司法公开、公正的条文。他举例说,中国法律规定必须告之逮捕人逮捕他的理由,但又规定,有碍侦察时就可以不告之理由。邱宏达教授认为,妨碍中国法律公正的最大问题是党凌驾于法,即使陪审员跟法官有同样权力,又能有多大的执法权力?

邱宏达说,“法院里有审判委员会,重要的案件都要审判委员会同意才可以。大陆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独立审判,不是法官独立审判。”

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陈小平说,审判委员会确实是中国法律制度需要改革的相关环节。未来中国一旦废除审判委员会制度时,中国的陪审员制度一定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与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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