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恐委员会说,各国政府在制定反恐法规上进展缓慢。这些法规的目的是为了各国在反恐问题上进行高效的国际合作。联合国反恐委员会正在曼谷召开为期5天的会议。
联合国反恐委员会的执行主任尤维叶· 鲁佩雷斯说,根据联合国安理会1373号决议,联合国成员国都应当制定反恐法规,然而迄今为止,还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尚未履行他们的义务。
1373号决议是2001年9月美国恐怖袭击发生的两个星期之后通过的。该决议要求各国拒绝以任何形式支持恐怖团体,并通过法案规定恐怖主义为犯罪行为。
*国际反恐合作进展甚微*
鲁佩雷斯指出,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一些关键领域,“实际上,或者说根本上”,国际上的反恐合作没有取得任何进展。鲁佩雷斯说:“我指的是海关、警察,以及情报机构和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例如民航这样的领域,在反恐中非常重要。”
鲁佩雷斯正在泰国参加这次为期5天的反恐会议。与会代表来自国际海关组织、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国药物管制和预防犯罪办事处以及国际民航组织。
鲁佩雷斯说,他的办公室接受了泰国政府关于该国南部暴乱的看法。泰国政府说,这场自2004年初开始、已经造成超过700人死亡的暴乱是一场内乱,同国际恐怖团体没有关系。
*国际国内恐怖主义都应打击*
但是鲁佩雷斯表示,不论恐怖主义的源头来自国际还是国内,都必须予以打击:“我们在原则上不区分国际恐怖主义和国内恐怖主义。归根结底,恐怖主义是一种行为方式,不是一种意识形态,而这种行为方式,不论国际恐怖分子还是国内恐怖团体都有可能使用。”
联合国反恐委员会2004年生效运作。联合国规定各成员国要定期向该机构汇报本国的反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