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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8:41 2024年5月12日 星期日

中国获今年最严重违反住房权奖


一个国际人权组织把中国列入2005年违反住房权最严重的三个国家之一。该组织敦促中国信守它签署过的国际人权条约,不要为了经济发展践踏人民的居住权。

基地设在瑞士日内瓦的国际人权组织“住房权与驱离中心”星期二发布一年一度的全球“违反人民居住权最严重国家”的奖项。今年获此奖的有中国、津巴布韦和印度。

*中国入选原因:强行拆迁*

住房权与驱离中心的执行主任莱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每年都要挑选三个国家,授予他们违反人民居住权最严重的国家的头衔,今年是中国第一次入选。他说,中国入选的原因是,该组织每天都收到以北京和上海为首来自中国农村和城市有关强行拆迁问题的报告。

莱奇说:“我们看到并收到成千上万失去住房的人给我们的报告,如果他们反抗强行拆迁就会遭受进一步的骚扰、逮捕、监禁或其他种种问题。从中国传出有关报导出现急剧上升的趋势,这令我们感到震惊。仅仅为修建2008年奥运会的建筑,北京就有40多万人被拆迁,其中很多人是被强行拆迁或得不到足够的补偿。”

被政府强行拆迁住房的人当中有一人是北京居民马捷民。他对记者说,他祖父留给他一处有着一百年历史的祖传住房,在文化大革命后落实归还私房政策时没有能够还给他,因为当时的政策不允许房主把房客赶走,因此仅仅归还给他一张房产证。可是当到了本世纪初他的房子被拆迁时,他作为持有房产证的房主仅得9千元人民币的赔偿,而占他住房的房客却得到了一处市场价值为50万元的新住房。他说,他现在一无所有,不得不租住他人住房度日。

马捷民说,他是学技术出身,但是自从他的房产被强行拆除之后就开始学习法律,不过仍然没有能够打赢他的房产官司:“我和他们打官司,打了两场官司,结果法院判决是我应当服从政府,我不能接受。他们就通过法庭判决后把我的房产强制拆除了。”

马捷民说,他没有打赢官司并不是因为中国的法律没有站在他这一边,而是行政干预法律:“法律上支持我的法律诉求的法律规定是相当充足的,因为有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通则,还有宪法、合同法,还有行政许可法。”

*中国签署上百项住房权国际法规*

国际人权组织住房权与驱离中心执行主任莱奇说,中国自动签署了上百项跟人民住房权有关的国际法规和条约。他说,希望中国政府能够遵守它所签署过的条约和法规:“中国签署了很多国际间的人权协议,并承认住房权。我们敦促中国严肃地遵守这些协议,保护中国人民的居住权力,而不是以经济发展为由剥夺民众的住房权。”

国际人权组织住房权与驱离中心说,虽然中国领导人担心强行搬迁问题会引发社会动乱,但当局在过去10年里拆除了至少125万所住房,搬迁了370万人,其中很多人是被强行搬迁的。中国媒体不断报导有关议题,特别是上海市中心为了建筑高级豪华公寓楼而强行拆迁原居民的问题,这给中国政府以及参与房地产投资的外商带来巨大压力。

有关人士警告前往中国投资房地产的外商,要他们注意不要违反“社会和经济权利”,因为这不仅仅是个搬迁赔偿问题,也是住户是否有权利反对驱逐住户的自由权益问题。

与此同时,住房权与驱离中心批评津巴布韦持续违反住房权,以实施城市清理计划为名把19万人赶出家园。另外,印度的哈拉施特拉邦为把孟买建设成一个“世界级”城市,自从2004年12月以来强行让35万人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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