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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西华人讨论扁案与台湾司法独立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涉嫌贪渎案不但全台湾热烈讨论,海外华人也相当关切。由台湾移民美国学界人士组成的美西华人学会也在29日举行讨论会,与会者多认为,从扁案观察,台湾司法独立已至令人满意的程度,但公正审判的法律程序还有进步的空间。台湾的新闻自由名列亚洲第一,但媒体自制仍嫌不足。

*关注陈水扁案进展*

美西华人学会司法组召集人律师向龙透露,他有许多来自台湾和香港的友人,虽住在美国,却像在台湾的人一样,每天都花上很多时间追踪陈水扁案的相关报导,就像几年前美国辛浦森涉嫌杀妻案审判时全美关注一样。

向龙说:“这次对台湾是很重大考验,我们很难过要用卸任总统来做例子,可是这例子相当有意义,对于新闻自由、对于人权保障,一个人能不能羁押, 羁押以后受到甚么样的待遇,需要很多的考虑。然后让全部的人民对法律程序得到彻底的了解。”

向龙认为陈水扁公布证人作证的光碟,就是美国法庭不会容许的做法。有台湾媒体说,被告有说谎的自由也是不正确的误导。还有台湾媒体报导说扁家收取的金钱如果是政治献金就无罪,也不符合政治献金法律的规定。

长年观察台湾政治的西方大学政治系教授季淳也说:“陈水扁官司是台湾在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方面很好的检讨机会, 我觉得台湾是有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但是媒体缺乏自制,审判的法律程序需要检讨。”

纽约时报等西方媒体曾经有司法调查扁案引起不安的说法,季淳认为是审前羁押等刑事诉讼的程序应该检讨。

*对媒体作用评论不一*

季淳引用美国自由之家报告指出台湾的新闻自由在185国当中排名32,在亚洲名列第一,在日本、香港之前,更远优于排名181的中国。但是季淳指出台湾媒体因为竞争太激烈,新闻追求怂动,公正性不足,甚至被批评为新闻乱象。

季淳举例说,有些报纸竟然多次就陈水扁是否有罪进行民意调查,无视于媒体不可就审判案件做民调避免影响司法公正的道德要求,非常不应该。

资深媒体工作者阮大正也认为许多媒体有未审先判之嫌,但在看守所的陈水扁也经常利用媒体需要大量怂动新闻的弱点而向外放话。

阮大正说:“他(陈水扁)操弄媒体,误导审判的方向,误导社会舆论的公平性,所有报上所说的大家做了事先的评论,法官会不会受到影响?法官也是人,判刑量刑的时候就会受到外界影响。”

与会者大多同意季淳的观察,不过也有人有不同看法。曾在台湾教授新闻学廿多年的张志雄就独排众议,认为台湾新闻还应该有更多自由。
他说,因为台湾司法缺乏问责和监督,唯有媒体可以让法官谨慎判案,大家不必担忧媒体未审先判会影响法官,因为专业法官判案靠的是证据,何况还有抗告、二审、三审等救济办法。

张志雄说,检察官属于行政系统更应该受到媒体监督,由于媒体的大幅报导扁案一定会得到公平审判。

张志雄不担心媒体过度自由,他认为自有市场机制去制约媒体。新闻报导不准确的媒体会丧失公信力和广告收入,还会引起官司诉讼。倒是台湾政、商、媒的关系太过紧密,大家应该忧虑媒体老板因本身政治和商业的利益会对报导进行干预,致使新闻不够自由。

张志雄说:“这些媒体拥有者不单只是有商业利益的问题,还有政治的涉入。就是说以政治获取商业利益,再以媒体来获取政治利益,这种三角共存的关系由来已久。”

前北京政法大学讲师吴仁华也很关心扁案进展,他认为,台湾媒体对前第一家庭涉嫌贪腐进行报导作法是正确的,如果中国媒体能有揭露官员贪腐的新闻自由,哪怕只是县级官员,贪腐一定可以大大降低。吴仁华说,大幅报导辛浦森案或是陈水扁案等重大案件,可以提高美国或台湾人民的法律常识,但在中国大陆却有另外的问题。

他说:“你向民众介绍法治观点或是司法程序,它不解决中国现在‘有法不依’的现象。”

关键词:台湾,陈水扁案,司法,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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