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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媒体评中国(2010年9月1日)


以下是美国各地主要媒体有关中国的社评。社评所反映的观点为发表社评媒体之观点,并不一定代表美国之音的观点。

*华尔街日报*

华尔街日报亚洲版9月1日发表设在华盛顿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莉·门多萨、唐·卡梅隆以及律师威尔·普拉纳特的文章,题目是“中国可以减缓保护主义的打击”。文章说,“随着美国对中国进口产品施行的反倾销和反制性关税措施成倍增加,包括本星期二对价值5亿1千4百万美元的铝产品征税,中国公司觉得越来越灰心丧气,这是可以理解的。假如美国商务部新提出的一套法规生效,让美国政府可以更方便地对中国产品征税,情况还会恶化。然而,中国公司的主管所能做的最糟糕的事情就是拱手投降。现在有很多机会可以减缓甚至避免关税,但外国公司需要抓住这些机会。”

门多萨、卡梅隆以及普拉纳特的文章说,“美国商务部常常受到压力,要它提高关税的计算。但是,商业部对反倾销以及反制性关税案件没有独一的控制权。外国公司可以诉诸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寻求更大程度的公平。”

门多萨、卡梅隆以及普拉纳特的文章说,“国际贸易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联邦政府机构,其6个成员来自两党。在商务部能够展开反倾销或反制性关税调查之前,国际贸易委员会必须首先得出结论,认为有‘合理的迹象’显示受调查的进口产品正在对美国产业导致或即将导致经济损害。在外国进口产品最终被课以关税之前,国际贸易委员会要再次投票,最后判定美国生产厂家受否正在或即将受到经济损害。”

门多萨、卡梅隆以及普拉纳特的文章说,“对中国的公司来说,好消息是国际贸易委员会并不是商务部决定的橡皮图章。例如,2009年11月,国际贸易委员会一致投票中止对来自中国的常用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进行调查。美国生产厂家在此之前提出请愿,要求对中国征收反倾销关税。但其请愿忽略了有关市场的好几个关键事实,...:大部分中国进口品是工业用的,而美国国内厂家销售的则主要是食品用的,美国有相当的法规限制,使中国进口品转为食用不太可能。因此,中国的有关产品公司并没有跟美国的公司直接竞争。中国的公司在申诉过程的早期就提出了强有力的辩护,从而在商务部能够在官司进行期间征收临时性关税之前就揭露出美国公司请愿的缺陷。”

门多萨、卡梅隆以及普拉纳特的文章说,“假如中国公司在有关过程的最早期没有打赢官司,对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初步调查提出强有力的陈述依然有助于为最终在国际贸易委员会经济伤害调查中赢得胜利铺平道路。...中国的公司不会在国际贸易委员会那里打赢所有的官司。但是,在该委员会进行初步调查期间提出强有力的辩护,显示中国公司愿意跟美国的体制合作,这会为中国公司在该委员会赢得可信度,并为最终阶段增加胜算。”

本篇英文全文网址:
http://online.wsj.com/article/SB10001424052748703467004575464443054828592.html?mod= googlenews_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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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美国各地主要媒体有关中国的社评。社评所反映的观点为发表社评媒体之观点,不一定代表美国之音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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