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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8:04 2024年5月11日 星期六

美医保条例出钱让医生提供末期生命咨询


奥巴马政府从今年年初开始实施一项有争议的联邦医保条例,准许由“联邦医疗照顾计划”出钱给医生,为他们的病人提供末期生命咨询。

根据美国政府今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一项新的医保条例,年龄65岁以上、由医疗照顾计划覆盖的病人在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时,如果愿意,可以就末期生命计划向医生咨询,而且医生为病人提供咨询所花费的时间,政府将给予资金偿还。

末期生命计划是指病人提供预先指示,在他们一旦病危而无法自己做出医疗决定时,委托包括家人在内的其他人代为做出医疗决定,并说明他们是否仍然愿意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预先指示的作法因涉及生命权的问题而引起广泛争议。

密西根大学内科系副教授玛利亚·希尔维拉指出,这个条例所做的只是给那些花时间向病人提供末期生命计划咨询的医生提供资金偿还。她说:“医生和病人谈话,不是要劝说他们放弃积极护理,而是让他们预先做出指示,在一旦病危时可以委托自己的儿女或他人代为做出医疗决定,同时表明自己是否希望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这个医保条例旨在鼓励从事这项重要工作的医生。”

希尔维拉强调说,由于这个医保条例不是法律,任何人若不予以执行,并不算触犯法律。她说,病人是否愿意提供预先指示,完全出于自愿。“如果病人对预先指示计划不感兴趣,他们可以拒绝。实际情况是,每当医生提出这个问题,病人的反应往往是:我要在临终前把一切准备妥当。医生会把他们的话记录下来,其间没有任何来自政府的操纵。一旦病人病危而无法自己做出医疗决定时,医生能很快找到他们的记录。”

首都华盛顿保守派智库“美国企业研究所”研究员诺曼·奥恩斯坦说,这个医保条例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是在强迫病人做出关乎他们生死的决定:“在党派之见极强的环境下,有很多人试图扼杀医疗改革的努力。他们大肆宣扬,把一个很简单且无伤大雅的医保条例竟说成是‘死亡小组’。这些人提出,政府的作法是在接管医保体系,自己决定什么人可以活,什么人必须死。这个说法把本来是一件非常积极的事疯狂地夸大化。”

但是,纽约州前副州长贝琪·麦考伊认为,有关末期生命的计划应该是病人与其亲朋好友、医生、护士、甚至神职人员之间商讨的私事,政府不应该介入其中,迫使上了年纪的人提供预先指示。

麦考伊说:“首先,奥巴马政府制定的医疗改革法中有一项条例规定,政府将颁发医疗传单和手册以及其它决策辅导材料,帮助上年纪的人了解有关末期生命的问题。但是,这实在不关政府的事。政府不应该插手人们如何死以及何时死的问题。”

麦考伊认为,病人决定提早结束生命对政府有很大的利害关系。她说,人们越早放弃医保,政府花钱就越少。因此,政府无法提供公正的咨询。

基督教组织“家庭研究委员会”国会事务资深主任戴维·克里斯腾森指出,问题不在于病人提供预先指示,也不在于医生和病人商讨末期生命计划,而在于医生有可能在健康咨询中鼓动病人采取医生协助自杀、安乐死以及加速死亡的作法。

克里斯腾森担心,新的医保条例在象俄勒冈、华盛顿和蒙大拿这样的州有可能被滥用,因为这些州的法律允许安乐死和医生协助病人自杀。他说:“我们认为,病患寻求安乐死一般都是为了解除因疾病所引发的剧烈疼痛。如果病人本人希望结束治疗,对此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医生不能鼓动病人通过服用处方药物来结束生命。这是我们和主张安乐死的人之间的根本区别。我们应该鼓励姑息护理、疼痛管理以及临终护理。”

倡议人士本打算把刚刚实施的医保条例塞入国会去年通过的医疗改革法当中,但是鉴于医疗改革法本身已经引起很大争议,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一些专家指出,尽管奥巴马总统使用行政权颁布实施了这个条例,但是,共和党人控制的众议院就任后,该条例仍有被修改或推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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