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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1:37 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交通法规中的行人优先通行权


美国首都华盛顿市的人行道标志 (视频截图)
美国首都华盛顿市的人行道标志 (视频截图)
在美国,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没车就等于没腿,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小汽车。美国交通运输部2007年的数据显示,美国登记在册的小汽车数量为2亿5千4百多万辆。正因如此,各州建立了完善的交通法规。在接下来的法律窗口节目中,我们要为各位介绍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涉及道路优先通行权的法规。

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十字路口或交叉路口发生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原则是确立道路的优先通行权,即谁有在这段道路优先通行的权利。如果法律规定一方有权先行,那么,另一方就必须停下让享有优先通行权的一方先通过。

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交通法规。交通法规主要在州一级,而且因州而异。尽管如此,有一条原则在各州都是不变的,那就是,在一些指定的交通点,例如斑马线、红绿灯、交叉路口、人行道,行人基本上拥有优先过马路或行走的权利,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首先让其通过。如果违法这个交通法规,驾驶员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走在首都华盛顿市的大街上,你可以看到来自全美各地的游客。令他们印象深刻的是,这里的行人拥有道路的最先通行权。

科罗拉多州居民克里斯 (视频截图)
科罗拉多州居民克里斯 (视频截图)
科罗拉多州居民克里斯说: “不管你相信不相信,通常情况下,在科罗拉多州,行人有最先通行权,之后是马匹,最后才是汽车。在华盛顿市,你过马路,甚至走在人行横道上,都要冒着生命危险。因此,在这里,我虽然和在科罗拉多时一样开车。但是,当有人过马路时,即使他们违规了,我也要停车让他们通过,因为行人更容易受到汽车的伤害,而不是反过来汽车被人伤害。”

华盛顿市游客安娜说:“我觉得,行人优先通行权对行人有利,但是令驾车者沮丧。我认为,这个作法已经成为法律。但是,我不确定全美各地的情况如何。我想,大多数地方应该都是这么规定的。如果让我投票的话,我会同意保留行人的优先通行权,因为这个法律最好。”

华盛顿市游客安娜 (视频截图)
华盛顿市游客安娜 (视频截图)
来自波多黎各的游客艾弗拉因说:“这里的人非常有礼貌。司机开车时,仍有很多行人随意穿过马路和街道。这里的人也非常友善,该停车时,就会停下来。他们这么做已经成为一种文化。”

华盛顿市的法律规定,没有按规定为行人让路的驾驶员将被罚3个点数和250美元的罚款,如果驾驶员因没有让路而开车撞到行人,将被罚6个点数和500美元的罚款。累积违规点数达到10至11分者,吊销驾照3个月,违规点数在12分以上者,驾照将被吊销到“机动车辆管理局”重新恢复驾照为止,通常是在驾照吊销后至少6个月。严重交通事故肇事者,还会被提起刑事诉讼。

除此之外,华盛顿市还在很多路口安装了监控录像,凡被拍到违规者,将被施以罚款,因此也产生不少争议。2011年,一位驾驶员被指控闯红灯而收到150美元的罚款通知。但是,监控录像显示,此人并没有闯红灯,而只是将车子行驶到人行横道上才停下来。驾驶员为此起诉了华盛顿市政府,最后却以失败告终。华盛顿市政府提出,该市法律规定,面对红灯时,不能进入人行横道。

华盛顿市律师肖恩•苏库马尔 (视频截图)
华盛顿市律师肖恩•苏库马尔 (视频截图)
华盛顿市律师肖恩·苏库马尔(Shawn Sukumar)指出,行人优先通行权的理念的提出不仅是为了保护行人的安全,也是为了减少路面车辆,鼓励人们多走路。
他说:“华盛顿市人口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减少很多,到2000年代开始出现回升。实际上,仅仅在过去几年,就有更多的人开始步行。人口增长促使前几任市长开始考虑制定一些更有利于行人的法规,其中以前任市长芬提最为突出,他提出了一项有名的保护骑自行车者和确保行人安全的法规,他这么做是使街上不会出现大量的行驶车辆,从而抵消人口增长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美国历史上是一个交通事故频发的国家。每年大约有7千行人死于机动车交通事故。但是,由于实施了严格的交通法规,死亡人数逐步降低。据专家统计,从1975年到1993年的19年年间,行人死亡人数逐年降低,只有在1980年一度出现高峰,达到8,070人。

虽然美国法律非常重视行人安全,给予行人优先通行权,但是对行人的过失也不纵容。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以及不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让路等,都属于违法行为,而且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是以华盛顿市为例,据悉,从2009年到2011年上半年间,因为行人交通过失所导致的罚单1,586张,罚款总计22,845美元。

马里兰州交通法律师何珍珍指出,美国交通法的理念来自于它们对个人安全和个人权利的重视。但是,这个权利并非是绝对的。

“这样的法律跟行人的权利不是百分之百,也就是说,行人是在一个比如说很黑暗的地方,或者说红灯、闪灯不让他行走,或者是没有斑马线,或者他突然跳到一个车子面前,而这个车子没有办法避免撞到行人,在这种具体的情况下,行人就没有优先权,这也就不保护行人的权利了。”

马里兰州交通法律师何珍珍
马里兰州交通法律师何珍珍
何珍珍律师介绍说,在涉及机动车和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美国50个州中,大部分州采取的是比例分摊制,具体说就是,不管是行人和驾驶员之间,还是两部机动车之间,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它们是按照百分比来分摊交通事故的责任的。

“比如说,我是一个驾驶员,我撞到一个行人,整个交通事故,我占百分之75的责任,我就要承担百分之75的赔偿。所以,100块的赔偿,我应该赔75块钱,行人占了百分之25的责任,他没有办法获得百分之百的赔偿。美国大部分州都是按照这样的比例来决定各式各样的交通事故和侵权行为。”

何珍珍律师补充说,包括马里兰和维吉尼亚在内的少数几个州采取的是参与责任制。她同样以上面的例子说明,即使行人一方有任何一点的责任,驾驶员就可以完全拒绝赔偿,更具体地说就是,违规一方只有在百分之百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才有义务赔偿。但是,对于这个责任认定制,人们存在很大争议。

美国虽然没有全国统一的交通法,但是,“全国统一交通规划和条令委员会”制定的“统一车辆法典”(Uniform Vehicle Code)为各州提供了指导,各州可以全部或部分加以采纳,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标准。“全国统一交通规划和条令委员会”是一个私人非盈利组织,它的大多数会员是州政府以及相关机构。各州还根据美国交通运输部的“统一交通控制设施手册”采纳了相关的路标和信号标准。另外,很多联邦机构也在自己设施内实施相应的交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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