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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5:57 2024年5月11日 星期六

美国未成年人司法代表团访华观感


启动互访的中美对话基金会主任康原
启动互访的中美对话基金会主任康原

美国未成年人司法代表团最近对中国进行了访问,进一步促进了双方在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今年5月8号到15号,美国未成年人司法代表团应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正式邀请访问中国。这个由美国法官、律师以及未成年司法制度专家组成的代表团访问了北京和山东青岛等城市,参加了包括举办法律研讨会和模拟法庭以及参观刑事司法设施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中美对话基金会”执行主任康原( John Kamm)介绍了美国未成年人司法代表团访华的背景。他说,2007年,该机构接待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员来美访问,从中了解到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改革将是中国的一项当务之急。因此,“中美对话基金会”2008年邀请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来美访问,以促进对美国司法制度的了解。康原说,美国代表团今年5月访华是在这个基础上的回访。他介绍了互访对中国司法制度产生的一个影响。

康原说:“我们看到中国已经开始使用暂缓起诉制度,这和美国的‘控路转换’概念是一样的。根据‘控路转换’概念,司法当局可以对未成年人说,你如果照着我们说的去做,就不会受到检控,反之就会受到检控。你可以看到,这个概念慢慢进入到中国的司法体制之中,虽然在中国还找不到完全相同的法律概念,但他们已经在尝试着做了。”

美国未成年人司法代表团成员之一、旧金山公共辩护人青少年办公室负责律师李宝玉(Patricia Lee)对中国重视未成年人利益表示欣赏。

李宝玉说:“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事实上,中国的法官和法律教授都表示,他们非常重视未成年人,就连法庭上也贴出了诸如‘强大的社会需要健全的孩子’,‘保护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对建设强大与和谐社会至关重要’等标语。我认为,这一部分是因为中国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结果。由于每家只有一个孩子,因此,中国政府、社会以及家庭都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生命。”

李宝玉律师介绍了她在中国所做学术报告的内容:“我在向中国法官所做的报告中指出,如果采取感化制度,并致力于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就不用把他们关押或囚禁起来,这有助于建造一个强大的社会。我感到,在这方面,美国在走回头路,存在把未成年人成年化的趋向,一些小到14岁或16岁的青少年被直接转入成人司法系统,联邦最高法院甚至必须做出判决,才能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不得保释的终身监禁。”

另外一位代表团成员、旧金山市高等法院青少年法庭的法官邓孟诗(Julie Tang)强调指出,在这次访问中,双方对彼此的法律制度没有采取批评的态度,而是相互倾听和学习。她表示,中国同行对美国司法体制的透明度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邓孟诗说:“美中两国司法体系最引人注目的不同点在法律程序的透明度上。我们的听众包括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这些人不仅是涉及青少年的法律以及全国遵循的政策的制定者。他们对我们的报告以及展示的模拟法庭做出了非常积极的回应。我们的模拟法庭反映了美国法官在做出判决、提出法律依据以及分析案情方面极高的透明度。 ”

“中美对话基金会”创始人和执行主任康原( John Kamm)谈到美中法律交流和互访的重要性:“就青少年司法体系本身来讲,美中两国可以互相取长补短。中国肯定有值得美国学习的地方。在青少年司法体系方面,中国家庭和社区的介入比美国要多,中国更强调这方面的参与。这是美国所没有的。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互相学习和借鉴来帮助年轻人。这是非常重要的。”

康原指出,美中两国在一些人权领域的确存在分歧,但是在包括青少年司法体系在内的其它方面又有共同关心的利益。因此,双方可以通过在相同领域的合作,促进有分歧领域的会谈。

“中美对话基金会”的新闻稿指出,中国青少年犯罪增长迅速。为改革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国在成人法院开设了2000多个青少年法庭,一些主要城市还进行了青少年法庭试点。中国正在采用新的办法,强调教育和感化,并正在制定指导未成年犯罪的全国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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