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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4:05 2024年5月10日 星期五

中国首例依反垄断法诉讼为民告官


根据中国去年8月30号通过的自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第一个被投诉控告的对象,竟然是中国的国家质检总局。

据报导,自大陆反垄断法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后,第一个被投诉控告的对象,竟然是中国的国家质检总局。台湾联合报引述新京报的报导说,有4家大陆的防伪企业状告质检总局强制实施电子监管码,涉嫌违法以及一年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的利益输送。

新京报说,今年8月1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工作人员,在某宾馆约见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邬建平供出他在北京拥有多处房产。此外,检方还在他的办公室和家中,分别搜出300万元和500万元现金。次日,邬建平趁工作人员不备,从宾馆窗户一跃而下,当场坠楼身亡。

新京报说,4家防伪企业于8月1日状告质检总局,2日,质检总局就约见这些企业。而邬建平跳楼自杀之时,也正是防伪企业与质检总局闹到法院的关键时刻。新京报说,邬建平之死与质检总局被厂商控告一事,可能掀起北京政坛肃贪的另一场风暴。

新京报说,质检总局推动的电子监管码,涉及面最大的就是食品监管司分管的食品企业。新京报说,自2005年起,质检总局强制要求企业在产品上粘贴或印制电子监管码,理由是消费者可以根据监管码,通过电话、网路等,向电子监管网查询产品类型、厂家、生产日期等资讯,以此辨别真伪。

北京“思源破产研究中心”主任曹思源表示,这起有点类似民告官的中国第一起反垄断法控告案件,其实并不令人意外。他说:“这个现象并不偶然。据我所知,在中国目前法制不完善的条件下,经济当中的垄断行为,较多的是属于行政垄断行为。也就是有一定的行政资源做背景,往往是政府或机关利用这个行政资源,在经济上搞一些垄断。因此呢,垄断行为的密度,在行政机关,尤其是与经济关系密切的行政机关,密度是比较高的。因为密度比较高,暴露问题,引起投诉的机会,自然也会更多一点。所以我说这不是偶然的。”

按照质检总局的说法,电子监管网是政府品质监管的工作网。但是新京报说,实际上,该网是由“中信国检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中信国检)经营管理。因此,在防伪企业看来,质检总局的作法有违公平,质检总局把产品防伪生意全给了中信国检,别的其他公司没生意可做。

新京报说,4家防伪企业在今年4月就想以“行政诉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做为依据,控告质检总局。但后来为了保险起见,一直等到反垄断法实施,才提起诉讼。不过,目前这4家企业还没有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

曹思源表示,中国的反垄断法是国内外学者专家和企业界多方经过多年催生的结果,将可以为中国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发挥很好的效果。目前出现的这第一个案件,可以说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曹思源说:“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法律,相当于城市建设当中的交通规则,没有交通规则,就乱套了。至于反垄断法呢,实际上就是保护市场经济里的竞争,我认为它在中国会发挥很大的作用。但是这当中会有一个逐步发挥作用的过程。所以应该说,第一个出现的这个案件,就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尝试。”

至于往后有没有可能出现越来越多的这类诉讼?曹思源说:“我想是会的。因为中国是一个很大的市场,在这个市场里,守法者当然占大多数,但是违法者也占一定的比例。因此呢,这种案件比较频繁的出现,也是很正常的。但是,通过反垄断法的实施,有可能创造一个更好的竞争环境,等若干年以后,这种案件自然会逐步减少。”

关键词:中国,垄断,反垄断法,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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