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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6:37 2024年3月28日 星期四

罗伯特.金大使谈《北韩人权法》实施情况


《北韩人权法》实施情况

罗斯-莱赫蒂宁(Ros-Lehtinen)主席、伯曼(Berman)众议员及委员会各位成员,感谢你们邀请我今天前来就《北韩人权法》(North Korean Human Rights Act)的实施情况作证。美国一贯致力于促使北韩成为一个尊重其公民权利的无核化国家。增进人权是美国对北韩政策的一项首要重点,而且是确定美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关系能否得到长期改善的首要因素之一。

国会一贯支持有关努力,以确保美国对北韩的政策能够增进对北韩人民的人权的尊重。《北韩人权法》于2004年通过并于2008年再获授权,显示出国会致力于确保将北韩人民的福祉始终作为对外政策的一个重点。这项立法设置了我所担任的北韩人权问题特使(Special Envoy for North Korean Human Rights)这个职位,并在2008年的再授权法中将其定为全职的大使级职务。自2009年11月得到参议院确认以来,我同国际组织、我们的双边伙伴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努力,寻求改善北韩国内的人权状况并鼓励北韩政府尊重其公民权利的切实途径。

我在最近一次前往平壤时,直接向北韩外务省副外相金桂冠(Kim Kye-gwan) 及外务省其他高层官员提出了人权问题。同北韩官员进行接触是北韩人权事务特使必须从事的一项关键工作,但直到上个星期前,北韩一直拒绝在联合国框架之外予 以承认。这是美国的北韩人权问题特使第一次获准进入北韩,也是我们第一次能就北韩改善其人权纪录的途径展开直接对话。这是十分重大的第一步,而且我相信, 我们能够同与我们一样对北韩人民深表关切的伙伴方一起在这个基础上推进。北韩继续拒绝现任联合国北韩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印度尼西亚的马祖基•达鲁斯曼(Marzuki Darusman)先生的入境请求,并在此前拒绝上一任报告员、泰国的威迪.蒙丹蓬(Vitit Muntarbhorn)教授的入境请求。

在奥巴马政府中,特使一职设在国务院北韩政策办公室内,以确保人权始终是我们的北韩政策的组成部分。我与克林顿国务卿(Secretary Clinton)和斯坦伯格副国务卿(Deputy Secretary Steinberg)直接一道工作,也与北韩政策团队中的其他成员、北韩政策特别代表博斯沃思(Stephen Bosworth)大使、六方会谈特使金成(Sung Kim)大使密切合作,并且按照国会的意图,参与所有相关政策的讨论。通过与东亚和太平洋事务局(Bureau of East Asian and Pacific Affairs)密切磋商,特别是与北韩事务办公室(Office of Korean Affairs)、以及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Bureau for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包括国际宗教自由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人口、难民和移民事务局(Bureau of Population, Refugees, and Migration)、国际组织事务局(Bureau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Affairs)、监督与打击人口贩运办公室(Office to Monitor and Combat Trafficking in Persons)、美国国际开发署(United States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以及独立的广播理事会(Broadcasting Board of Governors)等,国务院认真努力地落实《北韩人权法》(North Korean Human Rights Act)。

为支持国际社会努力促进北韩的人权和政治自由,我的办公室和国务院定期与联合国、欧盟、和对北韩人民有同样关切的国家进行协调。我代表美国出席了联合国在日内瓦(Geneva)召开的人权理事会(UN Human Rights Council)和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大会第三次委员会(Third Committee of the UN General Assembly),包括在2009年12月对北韩的普遍定期审议(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会议期间予以介入,国际社会共向北韩提出了167项改善其人权纪录的建议。我上任以来,有三项强有力的决议以高票在联合国机构中获得通过: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16/8决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人权局势》(The Situation of human rights in 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于2011年3月24日以30票赞成,3票反对和11票弃权获得通过。

——联合国大会第65/225决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人权局势》(The Situation of human rights in 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于2010年12月21日在联合国大会上,以106票赞成,20反对,57票弃权获得通过。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13/14决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人权局势》》(The Situation of human rights in 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于2010年3月25日以28票赞成、5票反对、13票弃权获得通过。

我们还鼓励我们的合作伙伴将人权包含在他们的北韩政策中。我与我们的盟国大韩民国进行接触,会晤了总统办公室、外交通商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以及国家统一事务部(Ministry of National Unification)的高层官员。在参观韩国的北韩人安置培训中心——包括哈纳文(Hanawon) ——的过程中,我看到了韩国为得到安置的21000名北韩人提供机会而作出的努力。我亲自从北韩难民那里了解到北韩国内残酷的状况和他们为了到韩国寻求更好的生活所经历的常常是危险丛生的历程。

在日本,我会见了外务省(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负责东北亚和人权问题的日本政府高级官员。我也接触了负责处理日本人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绑架问题的日本阁员,并在日内瓦、东京(Tokyo)和华盛顿(Washington)会见了被绑架人员的家属。我们向他们保证,美国绝对不会忘记被绑架人员及其家人遭受的痛苦。

除了与其他政府协商之外,我还会见了90多 个关注北韩人权问题的组织——研究人权问题的智库和学术机构;呼吁人们注意侵犯人权问题的维权组织;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提供食物、医疗救助和其他援 助的人道援助组织;寻求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接触的教育、文化和科学团体;教会和宗教组织;以及努力使有关家庭与居住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亲人 重新团聚的美国韩裔社团。

我的职责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北韩仍然是全世界侵犯人权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国务院的评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人权情况仍然十分恶劣。

——美国国务院2010年度《各国人权报告》(Human Rights Report) 记载了非政府组织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人权纪录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提出的报告。据报道,其国家安全部队严重侵犯人权,并对政治犯采取暴力和酷刑。选举 不自由,也不公正;司法不独立;公民没有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自由。此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严厉限制宗教自由和行动自由。最后,我们知道有持续不 断和广泛传播的报道说,寻求庇护者被遣返后受到严厉处罚,以及妇女和女孩被跨境贩运到中国。

——美国国务院2010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2010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记载了宗教自由被剥夺的情况。根据《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 of 1998),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被确定为“特别关注国”。

——美国国务院2010年度《人口贩运问题报告》(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指出,北韩政权继续以强迫劳动作为例行的政治迫害手段之一。

为使那些状况得到改善,《北韩人权法》(North Korea Human Rights Act)已授权拨款支持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促进人权、民主与法治的项目。从2008至2011财年,国务院从“经济支持基金”(ESF)的公正民主治理项目收到了950万美元的资金,用于在北韩促进法治与人权、增进媒体自由以及建设公民社会。这些资金也用于支持在大韩民国帮助逃离者及非政府组织进行能力建设的努力,从而更好地促进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部状况的改善。

自2004年以来,美国已经安置了120名北韩难民和他们的家庭,我们继续积极努力,以保证每一位愿意并符合资格的北韩难民能够获得美国难民事务局(U.S. Refugee Admissions Program)的帮助;我们继续与该地区各东道国政府密切协作,以争取通过每一可能、可行的途径帮助接收北韩难民。对于许多逃离北韩的人来说,在哪里安顿下来是他们第一次能够作出的有实际意义的选择之一,美国尊重他们有关安置的决定。

美国依然非常关切北韩难民与寻求庇护者的困难处境。有报道说,北韩人,包括那些人口贩卖的受害者,被从中国强迫遣送回国,这种情况令人深感不安,因为被遣返者往往面临严酷的处罚,包括监禁、酷刑、甚至处决。我们继续敦促中国履行其作为《1951年难民公约》(1951 Refugee Convention)及该公约的《1967年议定书》签署国的责任,包括不驱逐或强迫遣返应受到这些条约保护的北韩人。美国更因北韩人,尤其是在中国东北的北韩人,不能获得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所提供的帮助而深感不安。我们继续敦促中国与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合作,以便该机构行使其职能,包括允许该机构与寻求庇护的北韩人联系。我们也同在该问题上与我们有共同关切的其他政府、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进行常规性接触。

鉴于北韩社会的封闭性,广播是与这个国家内的居民分享外部世界信息的较为有效方法之一。为了增加独立信息进出北韩及在其国内流动,美国政府通过广播理事会资助用朝鲜语向北韩广播,并通过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支持由逃出北韩的人主持的独立广播。在2010 年财政年度,广播理事会出资850万美元,每天十小时通过美国之音 (VOA) 和自由亚洲电台(RFA),在高峰收听时间段内通过短波和中波进行广播。自由亚洲电台播出3.5小时原创节目和1.5小时的重播节目;美国之音播出4小时原创节目和一小时重播节目及每日最新新闻节目。通过2009财政年度的经济支持基金,国务院从人权和民主基金(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Fund)中提供了约100万 美元支持向北韩的独立广播。这些广播节目由现居住在韩国的北韩叛逃人员制作,使新闻和信息具有更真实的北韩人的声音。广播理事会继续探索各种渠道扩大向北 韩的广播能力,国务院也正在探索各种运用新媒体接触北韩人民的机会。报告表明,北韩现在收听外国广播的人越来越多,尽管这要冒很大的人身安全危险。

根 据我们的目标,即:在北韩境内提供人道援助时促进加强监督、实地查验和提高透明度,上星期我前往北韩,评估食品局势及需要。我在讨论中坦率地提出美国向北 韩提供食品援助所必需的监督条件。我们的代表团在平壤与北韩官员举行了会晤,陪我同行的食品保障专家前往全国各地,参观学校、诊所、孤儿院和医院,对食品 供应状况作出第一手评估。

虽 然我们尚未决定是否向北韩提供食品援助,但是为了作出该决定,首先需要更好地了解北韩食品供应的真实情况。我们正在认真审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以便作出决 定,并且在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和捐助方密切协调。如果这个团队确认有合理的人道需要,在作出任何决定之前,北韩必须首先消除我们过去在食品援助计划的监督方 面及在一些悬而未决的相关问题上的严重担忧——北韩在2009年3月突然中止了这项援助计划,我们的人道救援人员被下令离开北韩,在来不及作出任何决定的情况下,被迫将大约2万公吨的美国食品留下。

美国政府提供食品援助的政策基于三个因素:1)一个国家的需求程度;2)其他国家同时存在的需求;3) 我们确保援助物资可靠送达受援人口的能力。这项政策与我们向世界各地有合理人道需求的国家的人民提供紧急人道援助的长期目标一致。但是,根据我们在世界各 地的通行做法,美国在提供食品援助前必须进行需求评估并制定完备的项目管理、监督和实地查验的准则,以确保食品送达预期的援助对象。

自1990年 代末以来,随着世界日益了解到北韩国内的恶劣状况,国务院一直在努力促进尊重和保护北韩人民的基本人权,争取以持久的人道方案帮助北韩难民摆脱困境,使公 正的信息能够自由地进出北韩和在北韩境内流动,加强对北韩人道援助项目的监督和实地查验并提高其透明度,推动在民主政府制度下基于南、北韩人民的愿望实现 朝鲜半岛的和平统一。

感谢今天有这个机会与大家见面。欢迎各位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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