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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8:59 2024年5月11日 星期六

联邦上诉法院重启维亚康姆诉YouTube案(第一部分)


维亚康姆公司标志
维亚康姆公司标志

美国的一个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最近重新启动了维亚康姆(Viacom)起诉YouTube的一起版权侵权案。这个案子再次引发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自由开放之间的激烈辩论。下面,我们要介绍这个案子的起因和诉讼双方的法律依据。

*维亚康姆起诉Youtube版权侵权*

2007年,美国娱乐业巨头维亚康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Viacom)针对谷歌旗下的网络视频共享公司Youtube提起侵权诉讼,指控Youtube在2005年到2008年期间未经同意允许其使用者非法上载维亚康姆有版权的电影和电视节目片断,并要求得到10亿美元的赔偿。与此同时,“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以及其它网络内容提供商也就类似的问题向Youtube提起了集体诉讼。2010年,纽约的联邦法院把这两起诉讼时合在一起进行审议。

维亚康姆(Viacom)的律师之一斯图阿特•巴斯金
维亚康姆(Viacom)的律师之一斯图阿特•巴斯金

*维亚康姆律师谈诉讼的法律问题*

维亚康姆(Viacom)的律师之一斯图阿特·巴斯金(Stuart J. Baskin)指出, 法庭在这个案子中面对的问题是YouTube是否应该对其网站上不付费就使用有版权的材料的做法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如何在象YouTube这样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和象Viacom这样的创意内容公司之间取得一个恰当的平衡。

巴斯金说:“我们提出,本案的各项事实都导向一个极大的可能性,那就是,对于其网站上的版权侵权行为,YouTube不仅主观上知道,而且客观上也知道。它掌握的事实或情况足以使它知道在其网站上出现了明确被认定为版权侵权的行为。我们还提出,即使YouTube不知道其网站上有非法盗用有版权的材料的具体事件,这是因为它刻意避免知道这个情况,这在美国法律上被称为‘有意的无视’。”

巴斯金律师表示,作为一个制做创意内容的大公司,维亚康姆雇用了一大批艺术家、音乐家、电影制作人、作家等。他说,维亚康姆一方面要为这些人的创意内容提供报酬和版权保护,另一方面也理解要允许因特网有发展和兴盛的自由。

巴斯金说:“从维亚康姆的角度来说,它有意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既确保网络适度的发展和成长,又保护创意内容公司及其作家、作者、音乐家、电影制作者的经济利益以及世界公众希望看到的艺术创作。很显然,制作电影和电视节目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制作人、内容拥有者、创作者和创作机构都期望自己的作品能得到回报,这是合情合理的。因此,在美国,这个案子被广泛看作是试图在这两个利益之间取得平衡的一起最重要的案子。”

*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指YouTube不公*

“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的律师之一约翰·布朗(John Brown)补充说,YouTube允许有版权的内容上载到其网站上并且从中获益,这对花费了大量资金制作版权内容的版权拥有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布朗说:“‘英国足球超级联赛’球赛是非常有价值的内容,这些受人欢迎的内容不断被上载到YouTube上。每天足球赛后,‘英国足球超级联赛’球赛的最新视频就会出现在YouTube上。YouTube对这个情况显然是知道的。‘英国足球超级联赛’以及很多音像公司不得不雇人每天对YouTube上的活动进行监督,并且把版权侵权事件通知对方。我们提出,YouTube从一开始就没有采取足够的行动把这些材料从他们的网站拿下。这个情况需要改变。”

纽约州知识产权律师希勒尔•帕内斯
纽约州知识产权律师希勒尔•帕内斯

*YouTube称受到安全港条款的保护*

针对上诉指控,YouTube反驳说,他们受到美国国会1998年通过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安全港条款的保护。纽约州知识产权律师希勒尔·帕内斯(Hillel Parness)解释说,安全港条款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某些类别的网络服务商和公司有权得到因其使用者的行为所导致的版权侵权诉讼的豁免,但是,他们必须遵守“通知取下”的作法。

帕内斯说:“就这个案子而言,YouTube声称它有权得到‘千禧年数字版权法’的保护,免于因其使用者上载有版权的内容所导致的版权侵权诉讼,其中包括维亚康姆公司拥有的版权内容。‘千禧年数字版权法’中关键的安全港条款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必须实行‘通知取下’的作法,也就是说,他们一旦收到版权拥有者有关版权侵权事件的通知,就要作出回应,把有问题的内容取下。诉讼双方争论的焦点就在于得到安全港保护的资格问题。”

*联邦下级法院作出有利于YouTube的判决*

2010年6月,纽约州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作出了有利于YouTube的简易判决。判决指出,YouTube有权得到安全港条款的保护,因为它在得到通知后,马上就取下了有版权的内容。这个判决实际上驳回了维亚康姆公司和“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提出的诉讼。但是,纽约的联邦第二巡回巡回上诉法院在2012年4月5号作出判决,把案子打回联邦下级法院,要求就有争议的事实问题进行重申。下次法律窗口节目,我们要介绍和分析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以及这个判决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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