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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6:28 2024年4月28日 星期日

香港上诉法院裁决:同性伴侣可以从伴侣那里继承财产


资料照片: 2014年11月8日在香港举行的LGBTQ+骄傲游行中的参与者举着巨大的彩虹旗。(路透社照片)
资料照片: 2014年11月8日在香港举行的LGBTQ+骄傲游行中的参与者举着巨大的彩虹旗。(路透社照片)

香港一家法院周二(10月24日)维持了一项裁决,该裁决授予同性伴侣平等的继承权。

香港上诉法院驳回了政府阻止该裁决的动议。该裁决称同性伴侣可以根据香港的两项继承法享有此类权利。

这项裁决源自埃德加·吴(Edgar Ng)于2019年提起的诉讼,他担心如果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他的财产将不会传给他的伴侣亨利·李(Henri Li)。两人于2017年在伦敦结婚。吴于2020年去世。

倡导组织香港婚姻平等(Hong Kong Marriage Equality)的发言人表示,政府正确的做法是建立一个全面的系统来管理同性伴侣关系。

这项最新裁决标志着香港性取向LGBTQ社区的又一次法律胜利。

上诉法院维持了早先的一项裁决,即同性已婚夫妇有权租用或拥有公共住房。

在9月份,香港高等法院敦促中国香港的立法机关建立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替代法律框架”。

终审法院对民主活动人士岑子杰(Jimmy Sham)提起的诉讼做出了裁决,岑子杰一直在寻求使他2013年在纽约的同性婚姻得到法律承认,但被两个下级法院驳回。

高等法院拒绝承认同性伴侣的完全婚姻平等,但表示政府有责任“为他们提供合法性的感觉,消除任何他们属于低等阶层和他们的关系不值得承认的感觉。”

(本文参考了美联社和路透社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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