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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反课纲学生被起诉 法律学者批扰民


反课纲抗议现场(资料照,2015年8月4日)
反课纲抗议现场(资料照,2015年8月4日)

台北地检署将今年七月闯进教育部进行抗议的5名学生提出起诉。抗议起因是一些学生不满教育部“微调”高中历史课纲。有法律学者批评说,起诉的目的与法律无关,一切都是政治动机。

台北地检署10月21日对进行“反课纲”抗议的学生侦查终结,以妨害公务、强制罪等罪名正式起诉彭姓、蔡姓、尹姓、陈姓和阎姓等5名学生,并求处缓刑。

曾经参与“反课纲微调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陈建勳说,这次起诉是针对7月23日闯入教育部的学生,他当时没有在第一时间闯进教育部因此没有被起诉。面对当时一同投身“反课纲微调运动”的伙伴受到起诉,陈建勳说,将尊重一切司法判决。

他说:“基本上我们都会选择尊重这边的法律层面他做出的起诉,我们对于台湾的法治一律都是尊重的,但是我们当然还是希望政府能够坦然面对自己违法的事实,不要透过起诉的手段去威吓学生。”

辅仁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吴豪人指出,起诉反课纲学生一事其实是政治问题,学生违反的顶多是道德问题,但并非法律问题。吴教授说,无论是妨碍罪还是强制罪都有相当严格的构成要件,而且必须满足所有要件才有罪,但这些学生所做的事情并没有满足这些条件。

辅仁大学吴豪人教授说:“结论是,我认为这个事情是个政治问题,本来和法律没什么关系,那我们现在看到检察官提起妨碍公务跟强制罪。我记得刑法第135条妨碍公务是说,对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施行强暴胁迫才会被罚,第一个是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那这些警察是在依法执行什么职务,依什么法?第二个,这些学生有没有强暴胁迫,看不到嘛,我们看到的是警察去压制他们,用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则(的方式),我们说用大炮去打小鸟的方式。”

在今年七月爆发“课纲微调”争议时,台湾教育部原本坚持要对学生提告,但在事后撤回告诉。经检方继续勘验,认定五名被起诉的学生在进入教育部时,与教育部内驻警人员发生拉扯,属于妨碍公务范畴。

对此,曾多次参与学生及公民运动的太阳花学运学生领袖陈为廷表示,“妨碍公务”是政府在处理社会运动中最好用、最常见的罪名。陈为廷说:“他常常用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比方说,所谓的妨碍公务等罪名。那其实是一个非常笼统的罪名。反而是说,我们必须要抵抗这样的暴政的同时警察阻挡我们去抗议,只要这过程和警察有些许的身体碰撞,就有可能会被以妨碍公务这样的罪名来起诉。”

这次被起诉的学生为高中生,其中两名学生还未成年,检察官认为这五名学生年纪尚轻、思虑未周,且到庭后态度平和,教育部也表明不愿追究,在考量这些学生都无前科,还有大好前程的情况下,请法院宣告缓刑。

不过,吴豪人教授称,检察官即使起诉了也不一定表示学生有罪。他认为,这种情况比较像是在骚扰学生,为了起诉而起诉,同时警告其他人不要再随之起舞。

辅仁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吴豪人说:“起诉他不代表他有罪,最后法官还是会判。我认为像这样起诉的罪名跟他们的行为对照之下,法官判无罪的可能性大概是100%。最后一定是判无罪,可是为什么还是要起诉他,他就是要骚扰你嘛。检察官有时候起诉人并非有信心说一定告得成,你一定会被判有罪,他尤其是针对社会运动,通常就是为了要骚扰你,因为诉讼是一个很长的过程。”

吴教授还指出,面对冗长的法律诉讼,通常都会让一般人产生恐惧,进而达到威吓的效果。这次被起诉的人都是年纪很轻的高中生,在人生刚起步的阶段就必须面临数以年计的法律诉讼,内心肯定会十分沉重。

做为反课纲微调运动的领袖之一,今年刚从台中一中毕业的陈建勳坦诚的说,即使是预料中之事,但同伴要面对法律问题,心里还是会有很大的压力。

陈建勳表示:“这次参与的很多都是高中生,甚至有些是国中刚升高中的人,如果说完全不怕法律途径的追诉,那是在说假话,大家其实心里还是会顾忌法律途径的起诉。但我们大部分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就是既然参与了社会运动,那后续的法律途径,或是能够争取的权利,那就去争取,但如果要接受什么制裁的话,那也是坦然面对。”

陈建勳说,目前新旧版本课纲并行的结果虽然称不上是满意,但有些成果的确是达到了,其中包括吸引了社会各界对新旧课纲的关注,以及有些学校重新选书并改回旧课纲的版本,包括建中及北一女等明星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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